问题 | 离婚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一般得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提起。
这主要是因为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对该案件具备管辖权,这样能更利于诉讼的顺利开展以及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等事宜。 不过,也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存在。 比如说,要是被告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时间啦,那这时候原告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原告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啦。 要是双方都身为军人,那就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是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的驻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另外,要是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内居住,又或者是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亦或是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等这些情形出现的时候,原告就可以向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啦。 所以,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说离婚一定得去被告所在地,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受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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