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分居一年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案件中,若第二次起诉离婚且分居时间达到一年,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依然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主要关注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而分居一年仅仅是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倘若在分居期间,其中一方存在诸如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那么法院通常会更倾向于判决离婚。 不过,如果在分居期间,双方仍然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彼此之间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总之,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并分居一年的情况,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然后作出最终的判决。 这体现了法律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旨在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之后分居一年,小朱再次起诉离婚。分居期间,小李与他人暧昧不清,小朱主张小李行为致感情破裂应判离,小李称双方仍有联系,感情未完全破裂,不应判离,法院需作出裁决。 案情分析: 1、从分居时间看,虽未达法定分居满二年,但第二次起诉且分居一年,符合法院倾向判离的情形之一。 2、小李在分居期间与他人暧昧,存在一定过错行为,这对夫妻感情产生负面影响,增加判离可能性。 3、但小李称双方有联系、感情未完全破裂,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联系程度等因素,审慎作出最终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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