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有着明确的冷静期规定。
依据《民法典》,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起,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过了这三十日的规定期限后,紧接着的三十日内,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在这后续的三十日内未进行申请,那么就视同于之前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协议离婚首先得历经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等这个期限届满之后,才能够再次申请领取离婚证,倘若没有完成这后续的申请步骤,就无法达成离婚的结果。 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事上能够更加深思熟虑,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草率离婚,从而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让离婚这一行为更加慎重和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进入30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小丽则坚持离婚。30日冷静期过后,小丽在接下来30日内前往登记机关申请领证,小朱却未前往。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内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给予当事人反悔的权利。 2、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领证,小朱未前往,视同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离婚程序无法完成,双方仍维持婚姻关系,这是对离婚程序的严格规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