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台州可以办理外地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当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能够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以台州为例,它是浙江的一个地区,倘若一方的常住户口在台州,那么是能够在台州办理离婚的。 2.然而,倘若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其中一方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就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相同,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所说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所以,到底能不能在台州办理外地离婚,要根据具体的双方情况来确定。 为了能够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建议大家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依据具体情况给出更合适的指导和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均非台州本地人,二人协商离婚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但一方常住户口不在台州,能否在台州办理离婚登记存争议;后小胡起诉与小丽离婚,小丽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对于管辖法院选择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按规定需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常住户口不在台州,通常不能在台州办理离婚登记。 2、小胡起诉小丽离婚,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需是从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住院就医地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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