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上写的欠款不给会怎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欠款,然而这一方却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就有权利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首先会仔细审查离婚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这就像是对一份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真实意愿。 如果经审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法院就会作出判决,要求欠款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 假如欠款方依然坚决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冻结欠款方的银行存款,让他们无法随意动用这笔钱; 或者划拨欠款方的银行存款,直接将欠款扣划过来; 还可以拍卖欠款方名下的财产,将其变现以偿还欠款。 与此同时,欠款方还可能会遭遇非常严重的后果,他们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就意味着他们的信用记录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受到诸多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这对他们的出行和生活都会带来极大的不便。 总之,离婚协议上关于欠款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款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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