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另一方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离婚冷静期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时,其对离婚登记的生效有着重要影响。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这是一个关键时间节点。 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正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如果在此期间未申请,就意味着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将继续维持。 2.若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不愿离婚,那么他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样婚姻关系就不会发生改变,依然继续存续下去。 3.而若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另一方坚持离婚且双方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但要是一方在这三十日内坚持离婚,而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不会解除,仍将继续存在。 总之,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为离婚程序增添了一定的缓冲和思考时间,以避免冲动离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未与小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李坚持离婚。双方就婚姻关系是否解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一方未到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在此案中,小朱未到婚姻登记机关,所以应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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