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离婚证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证主要有以下这些程序。
当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时,第一件事就是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而且必须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这离婚协议里面,得清楚地写明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关于子女抚养的安排、财产怎么处理以及债务该怎么分担等等这些事项,并且得双方都协商一致才行。 接着,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那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过了三十天这个期限,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就得亲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核查双方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并且也会确认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重要事项都协商一致,要是都符合条件,就会予以登记,然后发给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写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协商结果。三十天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但过了三十天,小胡劝小朱在接下来三十天内再与小李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朱拒绝,导致登记申请自动撤回。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三十天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权这么做。 2、在第一个三十天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亲自去申请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按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也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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