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办理离婚通常需历经三十天的冷静期。
以下是两种无需冷静期的特殊情形: 其一,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倘若双方对于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也都协商完毕,同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就无需经过冷静期。 其二,在诉讼离婚中,当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离婚时,也无需经历冷静期。 然而,如果不满足上述特殊情况,就直接办理离婚,这种行为很可能因为违背了法定程序,从而不被法律所认可。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是必须要有冷静期的,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不经过冷静期这一环节。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冲动而做出不恰当的决定,让离婚过程更加理性和稳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他们认为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就可以直接办理,无需等待三十天冷静期。于是两人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告知他们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办理。小朱和小李则认为自己已经协商好了,不应受冷静期限制。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行为违背了一般离婚需经历三十天冷静期的规定,除协议离婚时双方在各方面协商好并亲自申请等特殊情形无需冷静期外,其他情况应遵守规定。 2、工作人员不予办理是依法行事,这一规定是为保障离婚双方权益,避免冲动离婚,确保离婚过程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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