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结婚登记处办理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这件事,可不能在结婚登记处办理。
咱得去专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才行。 就是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还有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这些地方。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就需要双方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之后,还有三十日的冷静期,过了这个冷静期,双方还得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就是一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离婚。 这两种离婚方式,程序和要求都不太一样,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所以,结婚登记处是专门办理结婚相关业务的,可不会办理离婚业务。 要是想离婚,就得到那些专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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