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必须在当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并非固定。
通常情况下,它一般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然而,倘若夫妻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已达一年以上,此时若有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该案件可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则应当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比如,丈夫户口在A地,妻子户口在B地,他们长期在C地生活且超过一年,若丈夫起诉离婚,可由C地法院管辖; 若他们决定协议离婚,就需前往其中一方在C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离婚手续必须在当地办理,而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办理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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