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精神病人怎么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是与间歇性精神病人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也可以在其神志清醒未发病的时候办理协议离婚。如果是与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离婚的,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需要由无病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精神病人是无名行为能力人,所以需要其代理人代其参加诉讼。
如果精神病人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起诉离婚后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