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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撞死人的对方保险赔不赔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遭遇车祸致人死亡后,如非受害人蓄意为之,则应首先由车辆的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对责任额度范围之内的赔偿事项进行负责处理,倘若其仍然无法满足受害人家属的赔偿要求,那么余下部分便将由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来承担,如果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不能得到充分的赔偿,那么最终的责任就只能由侵权行为方自己承担了。所涉及到的赔偿内容主要包括死亡导致的丧葬费用、受害人生前对应的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以及受害人家属为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因误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同时也包括精神上的损害抚慰金;若事故发生时存在紧急救援的情况,还可依法主张相关的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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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