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人购买北京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提交正式的起诉状至法院,必须在七个法定工作日期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满足相关条件且具备诉讼资格,则法院有义务予以立案;反之,若起诉状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缺乏有效证明文件,则会被驳回不予受理。在立案成功之后的第五天,法院将以书面形式向被告方发放起诉状副本;在正式审判开始之前的三天之内,法院也将会通过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所有各方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在审理过程当中,法院将确保每位诉求人的合理权利得以维护,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需要在收到相关证据材料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立案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如若发现起诉状存在问题或者不符合立案标准,法院也需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明确表示不予立案,同时将结果告知原告。如果对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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