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都需要先交定金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在实施房地产购置行为之时,并未要求必须支付购房定金,除非买卖双方已经在此基础之上另行达成了其他具体的协议。所谓定金,是指出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设立此项权利以确保债务能够得到顺利履行,若是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应由违约方首先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措施。关于定金的具体设定以及其金额的大小问题,双方均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进行自由商议并做出最终决定,但需要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定金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的总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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