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房地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纷争,我们有如下四种方法可供选择来解决纠纷:和解、磋商以及仲裁及诉讼等渠道。首要之处,是双方应坚持平等、公正以及互利共赢的原则,尝试通过非诉讼途径进行和解与磋商;如果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共同邀请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来协助调解。
其次,倘若在这个过程中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依据争议事项的具体性质,将案件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定; 然而,如果经过了以上所有步骤仍未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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