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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预售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若房地产开发商在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便与购房者签署了相关的预售合同,那么该份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合约。
然而,在司法程序启动之前,若开发商成功取得许可证,则可视为其与购房者已就该商品房预售事项达成共识,从而使这份合同得以认定为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在知晓开发商尚未取得许可证的前提下与其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这在法律上便可理解为开发商与购房者间便已达成了共同意向,使得合同得以成立。
然而,由于其生效的基本条件尚不完备,故这一类合同实际上仍然处于未生效状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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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9: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