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买房房东退房如何保障买方权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者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提出退房赔偿请求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建筑物主体结构质量如果不符合验收标准,逾期无法实施交付行为; 其次,若工程竣工后,主体结构质量经相关权威机构进行严格检验,发现的确不符合有关规定,也应满足赔偿条件; 最后,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列明了质保期限和维修标准,那么实际交房时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既不能通过简单修复实现约定效果,又无法达到原定质量标准的,同样可以作为退房赔偿案件的诉求依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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