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欺诈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产被售予两次的困扰时,购买者有权选择申请解除交易协议,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资金以及对应的利息收益,同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倘若卖房者仅属于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购买者则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违约索赔,然而其所能主张的权益仅限于追回购房资金及其对应的利息收益,以及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若以上诉求未能得到满足,购买者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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