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买房违约金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开发商未能严格遵守既定合约条款内容,那么依照我方与之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规定,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违约赔偿额度事宜,在上述合同文本中,我方双方有权利深入讨论并商议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同时也能够清晰地界定因逾期支付款项或者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方式。
然而,倘若原始合同并未对类似情况做出明确规定,那么我们也可以参照以下法律法规来妥善处理:当发生逾期付款现象时,违约金的数额将依据尚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规定进行精确计算; 至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这一问题,其相应的损失赔偿额则可参照该期间内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公告信息,或者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评审得出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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