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谁来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多重销售时,首先顺利完成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的买受方将会被赋予该处房产完整、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归属。
然而,如果某些购买者既未能完成过户程序又未提交预告登记手续,那么他们的权益将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且有权继续占有争议中的房屋。对于已经建立了合法有效合同关系的买方而言,他们依法享有向卖方请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交付房屋的权利; 至于那些签订了可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的买方,他们同样拥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卖方索取违约赔偿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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