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不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否决定对某起案件实施取保候审,必须要依据该案当下的实际情况进行理性地分析和判断。
当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且预期所判刑期极有可能涉及管制、拘役或单独使用附加刑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危害时,那么取保候审无疑是一种值得考虑的策略。 这种策略能够使涉案人员在特定条件下无需受到羁押,从而仍然能够静待案件的后续发展和处置。 然而,若犯罪行为情节恶劣,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逃脱警务控制、销毁关键证据等方面的潜在威胁,那么取保候审可能并不适宜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