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原因推迟交房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开发商未能依照事先约定的日期履行房屋交付的义务,那么他们就需要负担起对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购房者的您应当率先向开发商发出严肃认真的书面催缴通知书,以此来督促对方尽快根据预先签订的合同条款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快处理相关问题;假如在经历了长达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催缴通知后,开发商仍然没有对违约行为做出合理且有效的弥补措施,此时的您便有权依循合同规定行使解除权,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开发商承担由于延迟交付所带来的相应赔偿损失,并且全额退回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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