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绩溪商品房沙盘面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商品房实际测量面积的法定标准如下:即房地产商需保证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若实际测量面积超过合同约定面积,则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括3%在内)的部分所对应的房价款项应由购房者按照原定价格全额支付;而对于超出该范围之外且未达到总建筑面积6%部分的房价款项,该笔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并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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