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纠纷有败诉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继承权争端的案例中,假设原告诉讼人和被告皆享有相应份额,那么在诉讼过程中究竟谁将会被判定为败诉方?而相应地,关于需负担的诉讼花费又应由哪位当事人垫付呢?
根据司法实践的基本原则,实际负有责任的败诉方将负责其自身及对方的诉讼开销。 然而,若原被告双方就此案情达成和解协议,且对诉讼费用亦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尊重并执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结果。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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