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庆购房交定金后买方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违约事件之后,关于购房订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讨论:
首先,如果在发起诉讼之前,开发企业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这份房屋认购协议书将被视为无效,该订金应当予以退还; 其次,若买受人未能按照认购书所规定的日期和地点前往签署合约,这属于买受人的违约行为,因此,订金将无法得到返还; 再者,如果出卖人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署合约,这便构成了出卖人的违约行为,此时,应当向买受人双倍返还订金。 此外,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受人履行合约义务之后,订金可以用来抵扣部分楼款或者直接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 最后,如果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是因为对于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署合约,那么出卖人应当将全部订金返还给买受人。同样地,如果在正式签署合同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未能成功签署合约,这种情况也将被视为违约,若是买受人违约,订金将无法得到返还;反之,若是出卖人违约,则应当向买受人双倍返还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