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房产官司多久立案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权诉讼立案审核时限为法定的7个自然日,当关于房产权的纠纷被提出诉讼,且符合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时,应当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且向相关当事人发送立案通知书;若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书,以示不予受理;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原告方,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房产权纠纷案件中,法院立案的必备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告必须是与该案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二)被告的身份必须明确无误。 (三)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理由。 (四)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法院对此拥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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