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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赠送面积怎么罚款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各项规章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发布涉及“赠送面积”的广告宣传资料之前,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首先,开发商所提出的“赠送面积”相关宣传表述应符合法定要求,哪怕这些表述存在违法情况,相关内容仍然可以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要约。
然而,如果这些要约内容或者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应条款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就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7]。
其次,除了“赠送面积”相关的商业广告之外,其他宣传资料如宣传海报、宣传册等也可能构成要约。特别是在进行空间改造后的样板房展示过程中,对于样板房内的装修装饰材料以及它们的价格、规格等详细信息,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充分提示,否则将被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内容[8]。
再次,当开发商发布的与“赠送面积”相关的广告宣传中包含了当事人、标的物及数量这三个关键要素时,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内容具体确定”,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经向购房者发出了关于“赠送面积”的要约。
最后,自开发商发布“赠送面积”的广告宣传之日起,其生效规则和解释规则都将发生相应的调整,因此,开发商必须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加以关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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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0: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