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池州购房交定金后买方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倘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双倍返还所缴纳的定金,同时若合同中明确规定有相应的违约条款,也可在满足该条件下,予以适用。定金协议自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具有法律效力。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当涉及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定金事宜时,如卖方在收取买方所交纳的购房定金后,未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此时,便需依照定金罚则的规定,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定金。 三、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大小,通常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上限不应超过交易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若接受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需按照约定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收回。若双方就定金问题产生争议且无法达成和解,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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