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加盖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于乡村住宅地基纠纷的解决措施主要包括:
首先,当村民间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归属方面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需要本着尊重历史事实,谦虚礼让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相关问题; 其次,如果经过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都有权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所等负责受理此类事务的机构提交处理申请; 再者,当事人双方还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或者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申请,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就可以被指定为受理单位或者直接予以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争议,受理单位可以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则需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最后,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在接收到处理决定之后的30天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乡村住宅地基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因争夺宅基地之外的集体空闲土地而引起的纠纷; 第二,由于建房户私自交换宅基地使用权而引发的纠纷; 第三,在使用土地和建筑房屋的过程中,可能会对相邻关系人的利益造成影响,从而引发相应的纠纷; 第四,未经共同使用人的同意,部分公有住房的使用者擅自占用共享的宅基地,从而导致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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