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侨福州交房延期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预售商品房未能如期交付,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依照与购房者签订的合约,按期向其交付具备合法交付使用资格的商品房。 如若无法按时完成交付工作,则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在特定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双方在合约中已明确规定的特殊原因而导致延期交付,开发商理应立即将此情况通知到购房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或未达到合约约定标准时,都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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