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弄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而言,针对不同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若在购买房产时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此时购房合同不慎遗失,您只需要将已经签订的另一方尚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予以作废,然后再次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即可。 其次,如果是在完成了预售登记之后,并且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前,发现购房合同丢失,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一份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声明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后,请前往预售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随后再次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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