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阳打房产官司怎么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不同比例进行收费。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依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格总额,按照以下所列方式逐级累积计费:
1.诉讼请求数额不足人民币1万元的,每次交费为50元; 2.请求总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缴纳费用; 3.请求总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缴纳费用; 4.请求总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的比例缴纳费用; 5.请求总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缴纳费用; 6.请求总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的比例缴纳费用; 7.请求总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的比例缴纳费用; 8.请求总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的比例缴纳费用; 9.请求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比例缴纳费用; 10.请求总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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