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方能否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商品房出现逾期交付的情况,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然而,在决定采取退房措施之前,有必要对开发商进行合理催告。倘若开发商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无需进行退房处理;反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承诺予以交房,此时购房者便可依法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实现退房的权利。在这种特殊的退房情况下,购房者还可向开发商主张双倍返还定金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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