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昭通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作为业主,您可考虑采取以下三个步骤来寻求妥善解决办法:
首先,务必与相关开发企业进行深度交流与协商,以清晰明确的方式表达自身需求,并督促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修复方案或采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 其次,业主亦可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投诉举报信函; 最后,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业主仍保留有向法律法庭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业主也有权跳过上述协商及投诉环节,或者在前期行动彻底失效后,直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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