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房不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提前结束租期乃违约之举,租户须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能证明满足法定条件时,租户可免除此项责任。具体而言: 1.因无法归咎于租户的原因,导致租赁物部分或整体遭受严重损害甚至毁灭性损失,租户有权请求降低租金或无需缴纳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情况下,租户有权利终止合同。 2.若双方并未事先约定租赁期限,或是对期限的约定模糊不清,即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仍无法确切认定,应视为不定期租赁。此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方解除合同前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 3.若租赁物对租户的人身安全或健康构成威胁,即使租户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晓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租户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鉴于租户提前结束租期属违约行为,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