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小姐诱导买房犯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销售人员在售房过程中采用欺骗性的信息传播、不切实际的市场推广及误导性销售策略等行为,试图诱使潜在的购房者做出决定并购买房产,则此种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严重的欺诈消费者行为,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商家,消费者有权依照自身的需求,向商家追索增加赔偿金,而该赔偿金的数额应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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