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出了问题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住房存在品质瑕疵,可直接与开发者沟通处理,并向建设交通委员会以及城乡规划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提交报告,以便进行质量检查和文件备案。在此过程中,品质检验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负责。在出现品质缺陷时,首先需要明确该住宅是否处在房屋品质保证期限之内。若在保证期限内,则应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在地区的质量检验监督站提出投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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