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口房产纠纷退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定金是可以依法退还的。如若双方严格按照合约规定履约,那么定金应当被用来冲抵房款或者全额返还给买方。倘若因为面临特殊情况或者由于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商业合同,亦或是在就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顺利签署合同的情况下,这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此时定金便可予以退还。然而,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则可以双倍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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