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市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购买的房产定金能够退还,主要需考虑以下几种情形:首先,当买卖双方未能就合同中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购房者有权利要求终止购房协议并退还定金,而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依照此类规定直接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其次,如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未能提供齐全的“五证”,这本身便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约,并索回已支付的定金;最后,若在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退定金的条件有所明确约定,那么只要符合相关条款的规定,均可根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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