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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威海公寓延期交房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经过买家的催促后仍未能于三个月截止日期前如约履行该义务,则在另一方面,如果购买者请求解除这份买卖合同,法院应当给予支持,除非双方就此已有特别约定。此外,若经证实开发商确实已错过了这一合理期限,但仍然无法完成交房工作,那么购买者便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归还所缴纳的预售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支付违约金。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购买者可考虑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以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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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