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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要五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商品房销售交易合同的购买方应保留一份完整的交易文本。但是,在具体实践中,针对已办理房屋贷款的购买者,其所签署的交易合同应当分为五份,分别由买受人、开发商、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银行各持有一份。此外,购房者在完成买房过程中需缴纳的契税也需要另外保存一份合同副本以供参考。而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的购房者而言,他们所签署的购房合同则应为四份,同样包括买受人、开发商、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契税征收单位各持一份。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进行正式签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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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