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退不到购房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环节中,如遇定金应予返还却未被及时交付的情况,阁下不妨尝试以下五种途径协助解决:其一,与卖方进行诚挚协商,携手探讨支付方式的变更以及合理的解决策略;其次,可考虑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援助,借助其调解功能化解矛盾;再者,亦可拨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12315投诉举报电话,以期推动问题的妥善处理;最后,若上述措施皆无明显效果,阁下仍有权利诉诸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全额返还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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