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房产纠纷处理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房地产纠纷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时效一般设定为三年时间。具体来说,该法案的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了此种情况下的时效限制:即在向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提出关于保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需要遵守上述的三年期限约束。然而如果涉及到其他特殊的法律条款所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这些条款的具体要求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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