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死亡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逝世子女遗产的处置实践方法如下所述:若其在世期间已经订立了详细遗嘱,则依循遗嘱中的明确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倘若并未留下遗嘱但保留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赠协议,同样根据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传承;如果既无遗嘱又无遗赠协议,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当继承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继承的事宜启动时,应当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缺失,则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接手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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