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合同解除怎么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买卖房宅的预付金协议,双方签署人可依照双方商定的条款,互相理解与尊重地解除该合约。此外,亦可通过在该协议中的明文约定,设定某种特定的情况作为解除合约的条件。一旦该种情况发生,便可依据此合同解除条款进行合同的解约。又或是在出现由于其中一方的严重违约行为或公认的不可抗力问题,导致无法成功缔结房屋买卖合约的情况下,也可依法解除买卖房宅的预付金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均可视为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一)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若当事人一方以明确的方式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合理的催告期后,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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