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购房定金是否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时支付定金之后能否进行退款,需要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首先,如果购房者在无合法理由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不再购买房屋,那么已经付出的定金将无法获得退回;其次,如果卖方未能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或未完全按照合同内容履行承诺,导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此时卖方应当向购房者双倍偿还定金。在此过程中,定金罚则的具体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规范原则:对于交付定金的一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被返还;然而,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同样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最后,当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定金可作为货款或直接收回。综合以上分析,购房者在支付定金之后能否进行退款,需视乎究竟是买方违约还是卖方违约,若是买方违约,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反之,若是卖方违约,定金则可得到退还。同时,定金罚则的实施也有一定的原则性规定,无论是买卖双方如何履行合同义务,亦或是违约方为哪一方,都将对定金的处理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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