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签房预售合同注意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项注意事项:首先,如果预售的商品房已经被交付使用,那么从交付使用之日算起,90天内,购买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属登记手续;其次,自双方达成协议并且签署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之内,房地产开发商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3: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