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预售房子合同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预售合同时,能否选择撤回此份合约,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当房屋由于其主要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无法顺利交予购买方时;其次,在完成交付之后,经过严谨细致的质量检验过程发现房屋主要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再次,房屋已经交付,但是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对购买方的日常生活产生了直接且明显的不良影响;最后,在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未经购买方同意就擅自从行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或将房屋擅自进行抵押给第三方的情形下,购买方均享有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购买方便可据此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然而,如果购买方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不再愿意继续履行这份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撤回合同会变得较为困难。因为合同已经正式签署,没有合理的理由撤回合同将会被视为违约行为,购买方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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