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多久可以理赔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逾期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金问题,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和约定。至于违约金的实际支付时间,主要取决于甲、乙双方预先洽谈并达成共识的结果。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如果无法依照预期的期限交付房屋,则相应的补偿金将自交房期限届满翌日起开始计算,并且违约金的金额将在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浮动。根据逾期的具体时间段,我们将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详细探讨:首先是逾期未超过60天以内的情况,此时责任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已支付给购房者的房价款的万分之三的比例,逐日支付违约金;其次是逾期达到或超过60天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形,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撤销购买房屋的意愿,也即是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一旦合同被解除,开发商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缴纳的房款,同时对于逾期60日以上的违约金问题,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购房者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条款。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违约赔偿责任,即每日按照房款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标准支付违约金,以此来表达未能按期交房的歉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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