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退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购买过程中,若买受人行为并未构成违约,则其支付的购房订金有权力予以退还。当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如期履约,该款项应当被抵扣为购房款或者全额返还给买受人;若由于自然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交易合同,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所致,那么此种情况下的订金也可予以退还;如果是因为卖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那么此时的订金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然而,除上述几种情形之外,其他情况下的订金都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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